陈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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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 所:杭州清涛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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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0-04-09
就在刚刚进入4月份的时候,淘宝主播卖火箭的直播让带货主播火了起来,4000万的火箭竟然在淘宝上说卖出去就卖出去了。
就连吉利帝豪也在淘宝上卖汽车了。近来,有媒体对主播和消费者的这种消费形式做了一个调查。一些非常火的主播,影响力堪比“明星”,一个举动都能成为网络头条。各个地方政府的县级领导也在电商平台卖当地的农副产品。
主播的身份在这个买卖货物的过程中到底是经营者还是广告呢,其实很多消费者都没谱。38.5%的消费者认为主播就是经营者,30.8%的消费者认为不是,还有30.7%的表示不清楚。尽管很多消费者是看到主播推荐才购物,但买到劣质的产品,不知道主播要不要承担连带责任。
直播带货模式靠的就是主播的宣传。从消协的调查报告来看,“主播夸大宣传、不能说明商品特性就在直播间售卖”。将来消费者怎么维权,都是难点,关键在于主播法律身份和法律责任的模糊。
主播群体不能只要人气,只获收益,不担责任。从法律角度看,带货主播可能涉及法律身份,一,负责宣传推广货物,相当于广告代言人。
他们从售卖的物品中收取佣金,如果出现夸大宣传甚至引流假冒伪劣产品,那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。二,有些主播本身也是网店店主,他们直播推荐的货物可能就属于自己的企业。这种情形法律责任就比较好确定。主播要为虚假宣传或缺陷产品承担完全的责任。
带货主播虽然是一种“新事物”,主播在带货过程中谨言慎行,而不是信口胡吹,“翻车”了不能只是道歉了事。现在不少看直播购物的消费者遇到问题往往放弃维权,有些是因为觉得钱不多就算了,因为担心流程烦琐太费时间。
随着直播购物行业的发展,这些纠纷和矛盾可能越来越突出。现在那些暂时不想在直播购物的消费者,顾虑就是“担心商品质量没有保障”和“担心售后问题”。所以只有解决这些法律问题才能让这个行业健康发展。如果赞同我的文章,请在留言区评论,你的一句话几个字就是对我最大的支持!